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自治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“十坚持十不准”

来源: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作者:时间:2018-05-04 09:49:17 浏览次数:

广西壮族自治区扶贫领导小组

扶贫攻坚作风建设“十坚持十不准”

 

一、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和政策举措;不准打折扣、做选择、搞变通。

二、坚持现行标准下高质量脱贫;不准降低标准、影响质量或者调高标准、吊高胃口。

三、坚持自治区负总责、市县抓落实、乡村实施的工作机制和党政“一把手”负总责的责任制;不准不担当、不尽责、不作为。

四、坚持问题导向倒逼工作推进;不准对脱贫攻坚中出现的问题不重视、不解决,或者推诿扯皮。

五、坚持聚焦精准、到村到户;不准政策举措针对性不强,走“大水漫灌”的老路。

六、坚持高效安全管理使用扶贫资金,实行扶贫资金项目公开和公示公告制度;不准闲置滞留和挤占挪用、贪污浪费、优亲厚友。

七、坚持大兴调查研究之风,开展“解剖麻雀”;不准走马观花、蜻蜓点水,搞经典调研线路。

八、坚持减轻基层负担;不准违反规定要求村级填报扶贫数据,层层多头组织检查考评,搞形象工程。

九、坚持真蹲实驻、真帮实扶;不准“走读式”“挂名式”帮扶,搞以简单的发钱发物、送钱送物代替精准帮扶。

十、坚持从严从实考核督查,敢于较真碰硬;不准报喜不报忧和袒护包庇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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